加拿大枫叶卡续期 IMM 5444 逐题中文图解教程
以 IRCC 公开逐题说明为主,读懂英文问题、整理个人记录,并分清虚构例子和自己的答案。实际申请请返回 IRCC 官方网站。
内容经负责人审阅;公开图片使用已获负责人批准。
本教程根据 IRCC 公开的 IMM 5444 说明,逐题解释英文问题,主线为成年人在加拿大境内普通续期。真实截图来自公开说明页;纸本字段用作英文参照,均非登录后 Portal 实际画面。补发、PRTD、未成年人及身份/居住义务争议须按适用分支核对;本文不展示未核实的登录、上传、付款或提交界面。
打开 IRCC 官方 IMM 5444 逐题说明 ↗(新窗口)先确认:这是一宗加拿大境内的普通续期申请
本稿以虚构的成年申请人林美(Lin Mei)为例:她人在加拿大,持有一张将到期的 PR 卡,想更新卡片;不改姓名、不要求加急,也不申请境外 PRTD。这些设定只用来串联例子,不代表她或读者已通过资格审查。
IRCC续期页写的是卡已过期或不足9个月到期;Guide5445另提醒,卡仍有效超过九个月(270日)不要申请普通续期,法定姓名或性别已更改者除外,否则会退件。先找出旧卡到期日,对照自己适用的分支;不把九个历月自行视为每次都恰等于270日,也不由本稿保证临界日受理。卡到期与丧失PR身份不同,不能以卡片日期取代居住义务及身份的核对。
申请 PR 卡须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人在加拿大,并符合官方列明的其他要求,包括居住要求。境外没有有效卡、遗失或损坏、资料更改、从未收到卡、遣返令或居住义务争议均需先分流。本稿不把这些情况套进林美的标准续期例子,也不替读者判定是否符合资格。
IRCC:获取、更新或补发永久居民卡 ↗ IRCC:谁可以申请 PR 卡 ↗ IRCC:IMM 5445 永久居民卡申请指南 ↗ IRCC:理解永久居民身份 ↗
填表前,把文件和五年记录整理在手边
先下载目前 IMM 5644(12-2024)清单。这份清单同时涵盖 PR 卡与 PRTD,要使用 PR card 的段落;例如过去五年所有护照页的要求出现在 PRTD 段,不能照搬成每宗境内续期的默认材料。每准备一项,核对它是否清楚、完整及与申请人的姓名相符,再在清单上勾选。
先分清两种用途:填题目用的记录,以及必须上传的证明。林美可以在自己的电脑整理地址、工作或就学、所有离境与返加日期,再从护照、出入境记录、租约及雇用文件核对。这份离线笔记不代替 IRCC 要求的证明文件,也不需要上传到 CNForm。
- 主要身份证件:准备官方接受的一份护照或旅行文件副本,让文件种类、号码、签发与到期日期、姓名、照片和出生日期可读;登陆时使用的护照如适用,还须包括当时的盖章页。没有可接受证件的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 目前 PR 卡副本、完成的 IMM 5644、符合规格的照片及照片背面资料、官方付款收据。林美的普通续期使用旧卡副本;收到新卡前不要把损坏补发分支的销毁指示套用到普通续期。
- 居住义务证明:IMM 5445 附录 A 要求两份能显示相关期间在加拿大居住的证据,例如雇用或工资记录、银行月结单、CRA 评税通知或租约。它们须覆盖申请前五年,成为 PR 未满五年则以成为 PR 起算的期间为准;选了两张文件不等于已证明符合居住义务。
- 非英语/法语文件:IMM 5644(12-2024)清单列译文、译者宣誓书及原件认证副本;Guide 5445 则对加拿大认证翻译员列出宣誓书例外,其他译者须提供宣誓书,也禁止本人或家庭成员翻译。两份来源要求分开保留;不自行判定一份对所有人优先,不合并为通用“翻译公证”清单。请核对具体译者资格、文件及最新官方要求。
IRCC:IMM 5445 永久居民卡申请指南 ↗ IRCC:IMM 5644 材料清单下载页 ↗ IRCC:IMM 5644 材料清单(PDF) ↗
数字 IMM 5444 与纸本 PDF,要分开理解
本稿的主线是在 Permanent Residence Portal 填数字 IMM 5444。官方下载页明确提醒:网上申请不要填该页的 IMM 5444 PDF。逐题章节引用公开题目说明来解释含义;下方的官网说明截图不是登录后的数字表画面,PDF 的排列、Validate 按钮或签署框都不能当成 Portal 的操作证据。
IMM 5644 则仍是需要完成并上传的 PDF 清单,与数字主表不同。有代表协助、改名或其他情况时,适用的附加 PDF 要按各表的签署要求处理;不能因为主申请是电子签名,就推定所有附件只需打字签名。
纸本申请是独立路径:不能网上申请且需要便利安排的人,可按官方程序要求纸本、大字或盲文等格式;取得指示后才按纸本要求打印、验证、手签及邮寄。纸本 PR 卡申请需两张实体照片,网上申请是上传一张照片的正面与背面资料。本稿不把邮寄地址或纸本操作排进普通网上续期。
IRCC:Permanent Residence Portal 公开说明 ↗ IRCC:IMM 5445 永久居民卡申请指南 ↗ IRCC:IMM 5444 下载与逐题说明 ↗ IRCC:IMM 5644 材料清单(PDF) ↗ IRCC:永久居民照片规格及上传说明 ↗
公开题目教学的范围
所有人物、地址、日期与例子均为虚构教学资料。先读题目,找出自己的文件,再对照图中编号;不要把示例抄作申请答案。
怎样对照以下逐题教学
橙色圆圈是每张图片的标注编号,1.1、2.1 等是 IRCC 的题号,两者分开对照。点击图片可放大、拖动;手机可用双指缩放,也可用放大按钮。完整中文解释和虚构示例在图后正文中,无须在图片里寻找长段文字。
英文原题以官方纸本 IMM 5444(09-2024)或公开标签为参照,题意按公开逐题说明解释。截图记录的是官方公开说明,不是登录后的填写界面。2.13、3.5、5.5 的未确认细节在对应题目中保留。
1. 申请情况 Applicant Situation

选择你目前是在加拿大境内还是境外。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Choose the option that represents your current situation: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本题先分开 PR card 和 PRTD 申请路径;问的是目前人在哪里。 核对申请时的实际所在地点及旅行计划;加拿大住址本身不能代替实际所在地点。
理解与填写:I am in Canada 是「我在加拿大」,进入 PR 卡路径;I am outside Canada 是「我在加拿大境外」,公开说明将该路径连到 PRTD。境外没有有效 PR 卡、需要乘商业交通工具返回加拿大的人,不应为了看到续期问题就假选在加拿大。
- I am in Canada — 我在加拿大。
- I am outside Canada — 我在加拿大境外。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虚构例子:林美于 2026-10-13 在温哥华准备续期,选择 I am in Canada。
- 目前人在加拿大境内:选择 I am in Canada,继续 PR card 的申请原因。
- 目前人在加拿大境外:选择 I am outside Canada;本篇境内续期主线不覆盖 PRTD,应另核对 PRTD 指引。
容易填错:把有加拿大地址理解成目前在加拿大。
1.1 选择此次申请的原因。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Choose the option that applies to you
对照图解 图 1 · 编号 1 · 申请目的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在续期、更换和首次申请之间选一项,不是同时选择所有可能情况。 旧 PR 卡上的有效期,以及卡是否仍在手上、有没有损坏;首次申请另需核对是否已经签发过 PR 卡。
理解与填写:Renew my present PR card 是已有卡因到期或即将到期而续期。Replace my lost, stolen, or damaged PR card 是遗失、被盗或损坏更换;未收到卡也须按公开说明核对更换路径。Obtain my first PR card 是从未签发过卡的首次申请。一般续期如卡仍有效超过九个月(270 天),不要过早申请;现行 Guide 5445 列出法定姓名或性别变更的例外。
- Renew my present PR card — 续期现有 PR 卡。
- Replace my lost, stolen, or damaged PR card — 更换遗失、被盗或损坏的 PR 卡。
- Obtain my first PR card — 首次申领 PR 卡。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林美有一张完整的旧卡,虚构到期日为 2026-11-30,准备于 2026-10-13 申请,因此此例选 Renew my present PR card。不要把该到期日抄成自己的日期。
- 旧卡还在,因到期或即将到期申请:续期路径;第 6 部分的遗失等声明通常不属于这个设定。
- 卡遗失、被盗、损坏或未收到:转到更换的适用说明及第 6 部分,不能把续期例子的答案整篇照搬。
容易填错:以为申请新卡都属于首次申请。 卡仍有效超过 270 天,未核对例外便申请一般续期。
此题的适用范围与待核对事项
加拿大境内 PR 卡申请;本篇主线为成年人一般续期。
公开 IMM 5444 提醒只提法定姓名变更例外,Guide 5445 同时提法定姓名或性别变更;本草稿保留这个官方来源差异。纸本选项与公开说明的「never received」用词亦不同,Portal 具体选项待补。
1.2 你的移民客户编号 UCI。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UCI number
对照图解 图 1 · 编号 2 · UCI 号码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Unique Client Identifier,是 IRCC 用来识别同一申请人的 8 位或 10 位数字编号。 先找旧 PR 卡的 UCI,或 IRCC 寄给你的信件上的 UCI/Client ID。
理解与填写:逐位对照文件抄写,保留前面的零。不要填卡号、护照号码、SIN 或申请档案号来代替 UCI。若文件上的编号格式带分隔线,应核对当前官方输入框要求;本草稿没有验证 Portal 是否自动加入或移除分隔线。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排版示例为 XXXX-XXXX 或 XX-XXXX-XXXX;X 是占位符,不是可提交的编号。林美在自己的官方页面填写她文件上的真实 UCI,CNForm 不收集该号码。
- 文件上是 8 位 UCI:核对八位数字,不因示例是十位而自行加零。
- 文件上是 10 位 UCI:完整抄写十位数字,不截成八位。
容易填错:误填 PR card number,或把 8 位改成 10 位。
1.3 希望 IRCC 用哪一种官方语言与你通信。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Language of correspondence
对照图解 图 1 · 编号 3 · 通信语言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在 English 与 French 中选择;这题不改变 CNForm 中文说明的语言。 不需要证件号码;选择你能阅读或获得协助阅读的官方通信语言。
理解与填写:English 是英语,French 是法语。公开说明也把 interview 包含在服务语言中。不会英语不意味着可在此选中文;中文教学帮助理解题目,IRCC 的这项语言选择仍只有英法文。
- English — 英语。
- French — 法语。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林美选择 English,并准备在收到信件后逐项核对要求;不在此输入 Chinese。
- 选择 English:要求英语通信和服务。
- 选择 French:要求法语通信和服务。
容易填错:把网站的简繁切换误当成 IRCC 可用中文通信。
1.4 你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的日期。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Date you became a PR in Canada
对照图解 图 1 · 编号 4 · 成为 PR 日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填写取得 PR 身份的日期;不是本张 PR 卡签发或到期的日期。 Record of Landing(IMM 1000)或 Confirmation of Permanent Residence(IMM 5292/IMM 5688);已获电子确认者核对自己的 e-COPR。
理解与填写:先在取得 PR 身份的文件上确认对应日期,再按官方输入格式填写。纸本日期格式为 YYYY-MM-DD,即年四位、月两位、日两位。这不是第一次以游客或留学生身份到加拿大的日期,也不是申请 PR 获批通知寄出的日期。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虚构例子:林美的 COPR 记载于 2020-09-20 成为 PR,所以填写 2020-09-20。她的续期日期 2026-10-13 不属于本题。
容易填错:把 PR 卡正面的签发日或第一次入境日当成成为 PR 的日期。
1.5 你成为 PR 的加拿大地点。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Place you became a PR in Canada:
对照图解 图 1 · 编号 5 · 成为 PR 地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城市或入境口岸名称,以及省份;对应取得 PR 身份的地点。 IMM 1000 或 COPR(IMM 5292/IMM 5688)上记载的城市/口岸与省份。
理解与填写:如果文件写的是机场或边境口岸,公开说明要求按文件写出的口岸名称填写。Name of city or port of entry 是城市或口岸名,Province 是省份。不要因现在住在另一个城市,就把本题改成当前住址。
- Name of city or port of entry — 城市或入境口岸名称。
- Province — 省份。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此例假定林美的文件记载 Vancouver,省份 British Columbia(BC),就据此填写;如果你文件写 Vancouver International Airport,须使用自己的文件名称。
- 文件显示口岸名称:按文件写出的 port of entry 名称,不自行缩成现居城市。
容易填错:填写目前居住地、出生地或 PR 申请处理办公室。
2. 个人资料 Personal Details

2.1 按登陆文件、永久居民确认文件或上一张 PR 卡填写全名。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Full name as shown on your Record of Landing (IMM 1000), Confirmation of Permanent Residence (IMM 5292 or IMM 5688) or last PR card.
对照图解 图 2 · 编号 1 · 原登陆姓名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Surname(Family name)填姓;Given name(s) 填名及文件上的其他名字。 IMM 1000、IMM 5292/IMM 5688,或上一张 PR 卡;采用上一张卡时,公开说明要求随申请提供其复印件。
理解与填写:把文件上的姓与名分开抄入对应栏,不把中文姓名的排列顺序直接变成英文栏位顺序,也不自选英文昵称。若护照、旅行或身份证件没有姓,公开说明要求把全部 given names 放在姓栏,名栏留空;不要填 NA、星号或 Not applicable。若改过法定姓名,2.1 和 2.2 是不同用途。
- Surname (Family name) — 姓。
- Given name(s) — 名(包括文件上的全部名字)。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林美的虚构官方记录为姓 Lin、名 Mei:Surname 填 Lin;Given name(s) 填 Mei。不要把整串 Lin Mei 塞进姓栏。
- 证件没有 family name:按公开规则将所有名字放在 Surname,Given name(s) 留空。
- 现用法定姓名不同:保留 2.1 的文件姓名,在 2.2 写现用姓名并准备改名依据。
容易填错:把姓和名颠倒,使用英文昵称,或省略文件上的中间名。
2.2 如果现用姓名与上题不同,填写现用姓名。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Current name, if different from the above. This is the name that will appear on your PR card or PRTD. (if applicable)
对照图解 图 2 · 编号 2 · 目前姓名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有差异才填写现用姓和名,并提供法定改名的证明。 法定改名文件、法庭命令或适用的婚姻等文件,及 Guide 5445 要求的身份证明;在境外改名还需显示新名的国家证件和连接新旧姓名的官方文件。
理解与填写:这是将出现在新卡上的姓名,不是「想换一个英文名字」。有法定改名时,先确认文件同时能连接旧名与新名。若登陆/COPR 本来就存在 IRCC 的行政录入错误,Guide 5445 指向 IMM 5218 的更正路径,应先处理该错误;不要把它和自己的改名混为一谈。 只有法定改名分支才加上以下材料:改名的法律文件、Step 1 所要求的身份文件,以及显示所要求新姓名的省级 ID(应含姓名、出生日期、照片和签名)。若已提供加拿大某省签发的法定改名文件,指南免除省级 ID 要求。无论此例外是否适用,法定改名仍须附 IMM 1000 或 COPR(IMM 5292/5688)副本。改名已在上一次 PR 卡申请获批者,附上一张 PR 卡副本;境外改名另附显示新名的外国护照/国家权威文件及连接新旧名的官方文件。加拿大境内的婚姻、离婚或民事结合文件必须能显示新姓名,指南对这组婚姻/离婚/民事结合文件选项另有例外:1981-04-02或之后在魁北克结婚、且目前为该省居民的人,不能直接套用这组选项。这些不是所有普通续期者的额外要求。
- Surname (Family name) — 现用姓。
- Given name(s) — 现用名。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林美没有法定改名,现用姓名仍是 Lin / Mei,因此此题在例子中不适用;不额外填写昵称 Mary。
- 现用法定姓名与 2.1 不同:填写新姓/新名,按 Guide 5445 的加拿大境内或境外改名情形准备支持文件。
- 姓名与 2.1 相同:本题为 if applicable;不要为了填满而编出另一姓名。Portal 如何隐藏或标记不适用仍待核对。
容易填错:把习惯使用的英文昵称当成有证据支持的法定姓名。
2.3 性别标识、眼睛颜色及身高。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Physical Characteristics
对照图解 图 2 · 编号 3 · 身体特征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PR 卡申请需选择 Gender 和 Eye colour,并填写厘米单位的 Height。 身份文件上的性别标识,以及本人身高与眼睛颜色;若更改标识,核对 IRM 0002 的适用要求。
理解与填写:公开说明列 F-Female(女)、M-Male(男)、X-Another gender(另一性别);纸本下拉使用 Female/Male/Another Gender。眼色两眼不同按右眼,混色按列表最接近项。纸本可见 Black、Blue、Brown、Green、Grey、Hazel(黄褐色);Height (in cm) 以厘米写数字,不写米或英尺。更换/续期改为 X 的情形,公开说明要求附 IRM 0002。
- Gender — 性别标识。
- Eye colour (Select from the drop down menu to identify the colour of your eyes. If you have two different eye colours, select the colour of your right eye. If your eyes have a mix of colours, select the closest match from the list.) — 眼睛颜色。
- Height (in cm) — 以厘米计的身高。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虚构设定:林美为 Female,眼色 Brown,身高 165 cm;在 Height 栏填写 165。示例不是所有华人的统一眼色或身高答案。
- 两只眼睛颜色不同:选择右眼颜色;混色选列表最接近的一项。
- 续期/更换并改为 X:准备 IRM 0002;不只改下拉选项就视为完成文件要求。
容易填错:身高填 1.65,却没有按厘米单位写成 165。
2.4 出生日期及出生国家或地区。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Birth information
对照图解 图 2 · 编号 4 · 出生资料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Date of birth 填生日;Country or territory of birth 选择出生国家/地区。 护照或其他官方身份证明上的生日与出生资料;与此次申请提交的身份文件核对一致。
理解与填写:纸本日期写 YYYY-MM-DD。出生地国家不等于当前国籍,也不等于目前住在哪个国家。如果证件记录互相冲突或出生日期不完整,本轮公开逐题说明没有给出可统一使用的默认日期,不能把 01-01 当成所有人的补填规则。
- Date of birth (YYYY-MM-DD) — 出生日期(年-月-日)。
- Country or territory of birth — 出生国家或地区。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林美的虚构生日是 1990-04-12,出生于 China;不是 PR 日期 2020-09-20。
- 出生国家与现在国籍不同:这里填出生国家/地区,国籍放在 2.5,不人为改成相同。
容易填错:月份和日期颠倒,或把国籍代替出生国家。
2.5 目前拥有的国籍。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Country, countries or territories of citizenship
对照图解 图 2 · 编号 5 · 国籍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提供你拥有公民身份的国家/地区,有多重国籍时说明其他国籍。 目前有效的国籍/护照/公民证明;PR 卡证明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不能作为加拿大国籍的依据。
理解与填写:纸本主栏写 Please enter your country or territory of citizenship,另一栏要求列出所有其他国籍;公开 HTML 则描述第二个空格。由于 Portal 尚未核对,不把其界面说成只能填两个国家。居住在加拿大、持加拿大 PR 卡,并不等于已成为 Canadian citizen;如果已经取得加拿大公民身份,要重新确认 PR 卡路径是否适用。
- Please enter your country or territory of citizenship — 填写国籍所属国家/地区。
- If you have more than one country or territory of citizenship, please list all others here (if applicable) — 如有多重国籍,在此列出所有其他国籍。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林美在这个虚构设定下仍为中国公民,主栏选择 China;她没有第二国籍,不编填 Canada。
- 拥有多重国籍:核对所有现有国籍,按当前官方栏位列出,不省略第三个及以后的国籍。
容易填错:把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写成加拿大公民身份。

2.6 你目前在加拿大实际居住的地址。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Current residential address in Canada
对照图解 图 3 · 编号 1 · 加拿大住址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完整住址及邮政编码。单元号、门牌号和街道名如分开显示,分别填入对应位置。 现有租约、物业或水电账单可帮助核对地址拼写和邮政编码;这些是查找资料的例子,不代表每份都必须为此题上传。
理解与填写:Residential address 是你住的地方,不是顾问办公室、朋友代收地址或任意加拿大地址。新 PR 卡会寄到住宅地址;官方说明说没有提供住宅地址会延误处理。Apartment 是单位号,Street no. 是楼宇门牌数字,Street name 是街道名称,不要把这三个部分重复写进每个栏。
- Apartment — 单元/公寓号。
- Street no. — 门牌号。
- Street name — 街道名称。
- City — 城市。
- Province — 省份。
- Postal code — 邮政编码。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虚构地址拆分示例:Apartment 402;Street no. 123;Street name Example Street;City Vancouver;Province British Columbia。邮政编码用「你的真实邮编」占位,故意不造一个可误抄的有效地址。
- 住宅有单元号:填写 Apartment;不要省略,否则同一大楼的投递可能无法对应。
- 住宅没有单元号:没有这个地址部分;不要创造单元号。Portal 不适用栏如何处理待核对。
容易填错:用第三方收件地址冒充自己的住址,或漏掉邮编/单位号。
2.7 若通信地址不同,填写目前的加拿大邮寄地址。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Current mailing address in Canada (if different from above)
对照图解 图 3 · 编号 2 · 邮寄地址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只在与 2.6 不同的情况下提供完整 mailing address 及邮政编码。 你可稳定收到信件的实际邮寄地址;同时核对 2.6 的住宅地址,避免把两个地址交换。
理解与填写:如果与住宅地址不同、且没有提供电邮,公开说明说通信会寄到此地址。但填写不同 mailing address 不会把 PR 卡改寄给第三方:官方明确卡不会寄给代表或家人等第三方地址。PO box 只有在它是你的 residential mailing address 时才可用于寄卡;不能由「有邮政信箱」推出一律可寄。
- P.O. Box — 邮政信箱(适用时)。
- Apartment — 单元/公寓号。
- Street no. — 门牌号。
- Street name — 街道名称。
- City — 城市。
- Province — 省份。
- Postal code — 邮政编码。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林美的通信地址与住所相同,这题在虚构设定中没有另一个地址。若当前官方界面询问是否相同,应据这个设定选择相同;本草稿没有验证该按钮的实际英文或自动复制行为。
- 与住宅地址不同:填写完整通信地址,仍保留 2.6 的真实住宅地址。
- 与住宅地址相同:此题只要求 if different;数码介面的相同地址控制待补画面。
容易填错:认为 mailing address 可让卡寄到顾问办公室或境外。
2.8 加拿大境外的居住地址;这属于 PRTD 路径。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Your address outside Canada
对照图解 图 3 · 编号 3 · 境外住址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公开说明明确此题只供 PRTD 申请人填写;不是本篇境内续期主线的第二住址。 若另走 PRTD 路径,从境外当前居住地址资料查找街道、城市、地区和国家;本篇不收集这些信息。
理解与填写:不要因为曾在中国居住,就在本题填写中国旧址。境内续期的历史住址在 4.1;本题为境外 PRTD 的当前住址。纸本展示城市、Province/District/State、Country or territory 与适用时的 Postal code,这些不能被用来假称 Portal 会为境内申请人显示此题。
- Apartment — 单元号。
- Street no. — 门牌号。
- Street name — 街道名。
- City — 城市。
- Province/District/State — 省/地区/州。
- Country or territory — 国家或地区。
- Postal code (if applicable) — 邮政编码(适用时)。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林美当前在加拿大申请 PR 卡续期,所以 2.8 在此例不适用。没有虚构一个中国地址来填满这题。
- 申请 PRTD:此题才属于该路径,应另看 PRTD 的具体材料与流程。
容易填错:把以前的中国住址错放进仅供 PRTD 的现址题。
2.9 主要联系电话号码。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Primary Telephone number
对照图解 图 3 · 编号 4 · 电话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能联系到你的电话号码;纸本另问国家区域、类别和适用时的分机。 自己的手机/住宅/工作电话资料,核对完整号码与国际区号;不从卡号或邮编推算。
理解与填写:纸本 Canada/US 表示加拿大或美国号码,Other 表示其他国家或地区;Type 可选 Residence(住宅)、Cellular(手机)、Business(工作)。Country code 是国际电话区号,Number 是号码,Extension 是分机,三者不是同一内容。普通手机没有分机,不编填 0;目前 Portal 的自动区号及标点校验尚未核对。
- Canada/US — 加拿大/美国电话号码。
- Other — 其他国家或地区号码。
- Type — 电话类别。
- Country code — 国际电话区号。
- Number — 电话号码。
- Extension (if applicable) — 分机号(有才填)。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林美使用加拿大手机,示例选 Canada/US、Cellular;保留号码示例为 +1 604-555-0100(虚构保留号段),没有分机。填写时换成自己能接听的号码。
- 号码来自加拿大/美国:按纸本类别核对 Canada/US;不要把国际区号再次重复在所有栏位。
- 号码来自其他国家/地区:选择 Other,核对该号码的 country code;实际 Portal 输入规则待补。
容易填错:区号、电话号码和分机混在一起,或填写已停用的旧号码。
2.10 备用联系电话;适用才提供。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Alternate Telephone Number (if applicable)
对照图解 图 3 · 编号 5 · 备用电话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如果有第二个可联络的电话号码,提供号码及相应电话类别。 另外实际使用的住宅、工作或手机号码;须能在该号码找到申请人。
理解与填写:Alternate 是备用,不是要求所有人拥有两支手机。纸本有与主要号码相同的 Canada/US/Other、Type、Country code、Number 及 Extension。没有另一号码时本题的 if applicable 不要求创造号码;有时可填工作电话及实际分机。
- Canada/US — 加拿大/美国电话号码。
- Other — 其他国家或地区号码。
- Type — 电话类别。
- Country code — 国际电话区号。
- Number — 电话号码。
- Extension (if applicable) — 分机号(有才填)。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林美没有备用电话,这题不适用。若另有工作电话,排版例为 +1 604-555-0101、Extension 123(均为虚构),应先确认该工作号码可以联系到她。
- 有备用号码:填实际可联络号码和有才填的分机。
- 没有备用号码:不创造第二个号码;Portal 的不适用处理方式待核对。
容易填错:为了填满而重复同一个号码,或随便填写家人的号码。
2.11 IRCC 可以联系你的电子邮箱。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Email address
对照图解 图 3 · 编号 6 · 电邮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提供能够收取及持续查看 IRCC 来信的邮箱地址。 自己的邮箱账户设置;逐字核对 @ 前后的拼写,确认仍能使用。
理解与填写:公开说明指出提供 email 就授权 IRCC 用它寄送通信。先检查拼写,不把个人姓名或网站地址填到此栏。本次没有核对 Portal 是否自动采用登录邮箱,或允许使用不同通信邮箱;不能把「必须和登录邮箱相同」写成已核实规则。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虚构示例 [email protected];example.com 是示例域名,不是真实申请人邮箱。
容易填错:漏写 @、拼错域名,或以为提交后无需查看邮箱。
2.12 目前的婚姻及伴侣关系状态。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Current marital and relationship status
对照图解 图 3 · 编号 7 · 婚姻状况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选择当前状态,而不是最初申请 PR 时的状态。 适用时核对婚姻证书、离婚判决、配偶死亡证明或同居关系记录;单身者没有需要编造的婚姻日期。
理解与填写:现行纸本列 Common-Law(同居伴侣)、Divorced(已离婚)、Married(已婚)、Separated(分居)、Single(单身)、Widowed(丧偶)。IRCC 词汇表将 common-law partner 解释为伴侣关系共同生活至少一年;不是普通室友。Separated 与 Divorced 不同:前者仍为已婚,但已不再共同生活,且不愿再次共同生活;可能等待离婚,或尚未决定离婚,后者法院已准许离婚。Widowed 指配偶去世且没有再婚或进入同居伴侣关系。涉及复杂关系变化时,不能只因为「现在一个人住」便选择 Single。
- Common-Law — 同居伴侣。
- Divorced — 已离婚。
- Married — 已婚。
- Separated — 分居。
- Single — 单身。
- Widowed — 丧偶。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林美在虚构设定下从未结婚,也没有同居伴侣关系,因此选择 Single。
- 选择 Married 或 Common-Law:公开说明要求接着填写 2.13 的结婚/进入同居关系日期。
- 选择其他状态:公开 2.13 只指定 Married 或 Common-Law 才填该日期;不把离婚日期填成结婚日期。
容易填错:把分居当作已经离婚,或沿用多年前的关系状态。 因工作或旅行暂时分开居住,本身不等于这里的 Separated;先辨认关系是否已分开且不愿再共同生活。
2.13 结婚或进入同居伴侣关系的日期。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Date you were married or entered into a common-law relationship
对照图解 图 3 · 编号 8 · 婚姻日期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2.12 选择 Married 或 Common-Law 时才提供对应日期。 已婚用婚姻证书核对正式结婚日期;同居关系可先整理共同居住证据及完整时间线,避免只依记忆。
理解与填写:Married 对照正式婚姻文件的结婚日期。Common-Law 的直接公开说明只要求提供 entered into a common-law relationship 的日期;IMM 5444 没有在本栏提供统一日期算法。本稿不以其他表格类比规定同住日起算或机械加一年。先整理关系及共同居住时间线,不能确定时向 IRCC 或合资格专业人士确认。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林美为 Single,这题不适用。独立婚姻示例:若某位申请人的婚姻证书记载 2022-08-06,则 Married 分支日期为 2022-08-06;该例不改变林美的设定。
- Married:按正式婚姻文件的结婚日期填写。
- Common-Law:整理关系时间线,核实本人的适用日期;本稿不提供额外的强制计算方法。
- Single 等其他状态:本题不适用,不填生日或 PR 日期。
容易填错:把婚宴、订婚或 PR 日期填进此栏,或擅自规定同居关系日期。
此题的适用范围与待核对事项
2.12 选 Married 或 Common-Law。
本题基本含义有直接官方依据,但 common-law 的额外日期计算仍待确认;实际 Portal 显隐及日期校验未观察。
3. 移民记录 Immigration History

3.1 你是否曾被签发加拿大移民遣离令?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Have you ever been issued a removal order from Canada?
对照图解 图 4 · 编号 1 · 遣返令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针对曾否收到 removal order 回答 Yes/No;题目问 ever,不只最近五年。 曾收到的 IRCC/CBSA/IRB 决定书或遣离令;找文件名称和签发日期,不能从目前卡仍有效推断过去没有记录。
理解与填写:Removal order 是移民机关命令离开加拿大;IRCC 词汇表列 departure、exclusion、deportation 三类,不只指被实际押送出境。曾收到但后来处理过的命令,题目仍问「曾否被签发」。不要把普通补件通知、口岸问话或交通罚单自动视为遣离令,也不要因为没有被遣送便一律回答 No。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例子明确假定林美从未被签发 removal order,她才回答 No。如果存在相关文件,本例不能替你判断 Yes/No。
- 曾被签发 removal order:回答 Yes,在 3.6 写日期、签发机构、命令类型及后续结果,并核对自身申请资格。
- 不确定手上的文件是什么:先辨认文件标题、条文和决定内容;本草稿不据笼统描述给统一答案。
容易填错:把没有实际被遣送当作从未收到命令。
题目依据:IRCC:IMM 5445 永久居民卡申请指南 ↗ · IRCC:IMM 5444 下载与逐题说明 ↗ · IRCC:术语表(不是法律定义) ↗
3.2 是否曾有移民官依据《移民及难民保护法》第 44(1) 款向你签发不准入境/不准居留报告?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Has an immigration officer ever issued you an inadmissibility report under subsection 44(1) of the Immigration, Refugee and Protection Act?
对照图解 图 4 · 编号 2 · 移民报告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现行 IMM 5444 公开逐题说明涵盖两类情况:第 44(1) 款不准入境报告,或官员作出未满足 PR 居住义务的决定。2024 年纸本题干只写第 44(1) 款报告,两者范围不同。 IRCC 或 CBSA 的书面报告/居住义务决定,核对是否标明 subsection 44(1)、报告日期和相关决定。
理解与填写:Inadmissibility report 不是“曾被拒绝入境”的简单同义词。现行 IRCC 公开逐题说明写明,曾收到第 44(1) 款报告,或曾被移民官/CBSA 官员决定未满足加拿大 PR 居住义务,均属本题所列情况;有其中一项时按这份现行公开说明回答 Yes,并在 3.6 说明文件及处理结果。IMM 5444 的 09-2024 纸本题干较窄,只提第 44(1) 款报告;不要把纸本句子误当成现行公开规则的全部范围。若只是一般拒绝入境、没有上述正式报告或居住义务决定,不要自行把它等同;先读 IRCC 通知或寻求个别专业意见。数字 Portal 的当前实际题干仍未核对。 补充版本名称核对:09-2024 纸本英文题干印作 “Immigration, Refugee and Protection Act”;官方法例正式名称为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这是法例名称文字差异,不改变第 44(1) 款报告及居住义务决定的现行公开规则。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林美的虚构设定是从未收到第 44(1) 款报告,也从未收到不符合居住义务的决定,按现行公开指示在此例回答 No。若曾收到居住义务决定,即使纸本题干较窄,也不能照抄此例的 No。
- 有第 44(1) 款报告:按现行公开说明回答 Yes,在 3.6 提供报告及处理详情。
- 曾有官员作出未满足居住义务的决定:按现行公开说明回答 Yes,核对正式通知并在 3.6 说明;若对决定效力或 PR 身份有疑问,先寻求个别专业意见。
- 只有一般拒绝入境,未见上述正式报告/决定:不要自行等同;核对 IRCC/CBSA 文件及个别情况。
容易填错:把此题翻成「是否曾被拒绝入境」,漏掉正式报告和居住义务决定的差别。
此题的适用范围与待核对事项
加拿大境内 PR 卡申请;本篇主线为成年人一般续期。
目前公开逐题说明涵盖第 44(1) 款报告及未符合 PR 居住义务的正式决定;09-2024 纸本题干较窄。本文按公开说明解释,未见实际 Portal 题干,不能把纸本版本代作线上界面。
题目依据:IRCC:IMM 5444 下载与逐题说明 ↗ · Justice Canada:IRPA 第 44 条报告 ↗
3.3 你是否曾失去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Have you ever lost your status as a PR of Canada?
对照图解 图 4 · 编号 3 · 身份丧失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回答是否曾失去 PR status;这里不是问实体卡是否遗失或过期。 相关身份决定、放弃 PR 身份记录、已生效遣离令或入籍记录;旧卡有效期不能取代身份决定。
理解与填写:IRCC 明确说 PR 卡过期不会使 PR status 自动消失;即使居住义务有问题,在正式身份决定作出前也不是单凭天数就自动失去 PR。公开身份说明列出正式决定、主动放弃、遣离令生效或成为加拿大公民等情况。若确有失去身份的历史,必须把旧决定与目前身份一起核对,不能把此题看成一个可忽略的旧卡问题。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林美虚构设定下从未失去 PR 身份,回答 No。卡到期这件事本身不会把此题答案改成 Yes。
- 确曾失去 PR 身份:在 3.6 披露决定及后续身份变化,另确认目前仍是否具 PR 卡申请资格。
容易填错:把 lost card 或 expired card 当成 lost PR status。
3.4 你是否曾就居住义务决定向移民上诉处提出上诉?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Have you ever submitted an appeal to the 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 of the Refugee Board against a decision on the residence obligation?
对照图解 图 4 · 编号 4 · 居住上诉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询问曾否提交针对 residency obligation 决定的上诉,不只问是否胜诉。 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 的上诉通知、确认收件或裁决文件,核对上诉主题和日期。
理解与填写:公开逐题说明完整指向 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 of the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纸本原题简写 Refugee Board 和 residence obligation。仅收到不满意决定、写邮件要求更正、或提出与居住义务无关的请求,并不能自动等同这题指定的上诉。是否曾 submitted 要按实际上诉文件,而不是只看结果。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例子假定林美从未提出这种居住义务上诉,所以回答 No;不把「一直住在加拿大」当作判断所有人的充分理由。
- 曾提交所问上诉:回答 Yes,在 3.6 写提交日期、有关决定、上诉编号及已知结果。
容易填错:只因上诉已获批准便把曾提交的事实回答成 No。
此题的适用范围与待核对事项
加拿大境内 PR 卡申请;本篇主线为成年人一般续期。
英文保留纸本原题,公开说明的机构名称及 residency 用词较完整;当前 Portal 用词、追加问题和证明要求仍待补,不根据这段判断具体上诉的法律后果。
3.5 你是否曾获签发下列文件?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Have you ever been issued any of the following?
对照图解 图 4 · 编号 5 · 旅行文件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公开第 3.5 题只列 Travel document 及 Permanent Resident Travel Document (PRTD),曾获其中一项或两项时勾选相应类别。 核对实际获签发的文件名称、签发机关、日期及相关 IRCC 通知,不凭中文俗称替文件分类。
理解与填写:PRTD 是 Permanent Resident Travel Document(永久居民旅行文件)。本题没有列出 Travel document 的专属文件清单,也没有直接说明普通护照在此题如何处理。本稿只解释官方列出的两类,不扩展为所有普通护照或一般旅行证件,也不替普通护照持有人统一回答。确定曾获 PRTD 时按公开说明勾选并在 3.6 补充详情;文件类别不清时先取得题目专属澄清。
- Travel Document — 旅行文件(本题具体类别仍待澄清)。
- PRTD — 永久居民旅行文件。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独立虚构分支:若林美曾获 PRTD,勾选 PRTD 并在 3.6 说明。普通护照是否属于本题 Travel document 的答案在本稿留待确认;不能照抄别人的勾选。
- 曾获 PRTD:按公开文字勾选对应类别,在 3.6 提供详情。
- Travel document 类别不清:先核对原文件并向 IRCC 确认,不扩展或排除未获专属解释的文件类别。
容易填错:把曾申请但没有获发视为已签发,或漏掉多年前获发的 PRTD。
此题的适用范围与待核对事项
加拿大境内 PR 卡申请;本篇主线为成年人一般续期。
官方列举可核对,题目专属范围仍不完整。普通护照的适用问题待 IRCC 澄清;Portal 原题、控件及线上帮助未观察。
3.6 如 3.1–3.4 任一题答 Yes,或 3.5 勾选了文件,请补充详情。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If you have answered 'Yes' to any of the questions from 3.1 to 3.4 and/or checked a box in question 3.5, please provide details below:
对照图解 图 4 · 编号 6 · 补充详情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按题号解释每个触发答案;不仅写一句 Yes 或一个文件名称。 对应命令、报告、身份决定、上诉文件或旅行文件;依据文件整理日期、签发机关、档案识别与结果。
理解与填写:可按「题号—事件日期—文件/决定名称—机关—后续结果」分开陈述,日期和名称须能与相关材料核对。这个写法是整理事实的编辑建议,不是 IRCC 提供的固定答案模板。公开说明容许需要更多空间时附独立文件;目前 Portal 的具体上传位置、命名和容量限制未取得,不发明一个上传按钮。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林美的设定没有触发此题。独立 PRTD 写法示例:「3.5 — PRTD issued on 2024-02-15 by [office shown on document]; returned to Canada on 2024-03-01.」日期及文字均为虚构,仅示范组织方式,实际需按文件补齐,不照抄。
- 任一前题触发:逐一说明,不漏掉第二项及以后事项;空间不足按官方说明另附详情。
- 3.1–3.4 全为 No,3.5 无勾选:此条件式详情题未触发;Portal 的显隐/不适用处理待核对。
容易填错:多个 Yes 只解释其中一个,或写「详情见官方记录」而没有提供事实。
4. 住址、工作与学业 Personal History

4.1 加拿大境内及境外的居住地址历史。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Address History (Inside and Outside Canada). List your address history for the past five (5) years or if you became a PR less than five (5) years ago, your address history since becoming a PR. List your address history from the most recent to the oldest.
对照图解 图 5 · 编号 1 · 地址记录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列过去五年所有曾居住地址;成为 PR 未满五年则从成为 PR 起,按最新至最旧排列并覆盖每个月。 租约、物业资料、账单、搬家记录和旧信件可帮助核对日期、单位号及拼写。境外曾居住地址也要整理;只查看加拿大租约可能漏掉境外段。
理解与填写:From/To 是开始和结束日期,纸本格式 YYYY-MM-DD;其余栏是完整街道地址、City or town、Province/District/State、Country or territories。公开说明要求每个月都有记录,不可留空档;当前住址的 To 填今天或拟提交申请日期。不要把旧卡五年有效期当作历史记录窗口。官方没有在这题设「境外住满六个月才写」的门槛,不能按该门槛删去实际居住地址。旅行与居住边界不清的住宿,应保留原始日期材料,不能由本文随意定义一个最短天数。
- From (YYYY-MM-DD) — 此地址开始居住日期。
- To (YYYY-MM-DD) — 此地址结束居住日期;当前住址用今天/提交日。
- Apartment, street no. and street name — 单元、门牌号及街道名称。
- City or town — 城市或城镇。
- Province/District/State — 省/地区/州。
- Country or territories — 国家或地区。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林美于 2020-09-20 成为 PR,例定 2026-10-13 提交,因此整理 2021-10-13 至 2026-10-13。最新一行:2024-07-01 → 2026-10-13,402–123 Example Street,Vancouver,British Columbia,Canada。上一行:2021-10-13 → 2024-06-30,8–45 Sample Road,同城同省。全部地址虚构;两行示范时间衔接,不代表她没有需要另记的境外居住。
- 成为 PR 未满五年:从成为 PR 的日期整理,不强制编出成为 PR 前五年的记录。
- 目前仍居住该地址:To 用今天或提交日期;若提交日期改变,核对并更新时间线。
- 记录行数不够:公开说明容许另附文件;Portal 添加行数及附件操作待补。
容易填错:只填当前地址、漏掉境外居住或留下几个月没有地址。 当前地址的 To 留空,或记录按最旧至最新排列。
4.2 加拿大境内及境外的工作与教育历史。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Work and Educational History (Inside and Outside Canada). List your work and educational history for the past five (5) years or if you became a PR less than five (5) years ago, your work and educational history since becoming a PR. List your work and educational history from the most recent to the oldest. If you have not worked or studied, please complete the activity column with whichever activity applies to you (volunteering, homemaker, retired, unemployed etc.) You may provide additional information in the employer column such as name of volunteering or organization.
对照图解 图 5 · 编号 2 · 工作学业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列过去五年、或成为 PR 未满五年则从成为 PR 起的全部工作/学习及其他活动,最新至最旧、每个月都有记录。 雇用记录、合约、入学/离校资料、毕业或成绩记录及自己的活动时间线;不工作的月份也要回看发生了什么。
理解与填写:From/To 是活动日期;Name of employer or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or organization 写完整机构名,纸本明确 do not use abbreviations。Activity 写实际活动,例如工作、学习、volunteering(志愿服务)、homemaker(料理家务)、retired(退休)、unemployed(失业)。自雇须写自雇的具体情况,不只一个「Self-employed」标签。没有工作或学习也不能把整段留空/写 N/A。当前工作/学习的 To 用今天或提交日期;同时工作与学习的事实不能为求时间线简单而删掉一项,公开依据未规定重叠月份只能填一项,Portal 如何呈现重叠待核对。
- From (YYYY-MM-DD) — 活动开始日期。
- To (YYYY-MM-DD) — 活动结束日期。
- Name of employer or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or organization (do not use abbreviations) — 雇主、学校或机构全名,不用缩写。
- Activity — 该期间的活动。
- City or town — 城市或城镇。
- Province/District/State — 省/地区/州。
- Country or territories — 国家或地区。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林美的虚构完整时间线(主要活动最新在前):2025-04-01 → 2026-10-13,Lin Mei Design(虚构业务名称),Self-employed freelance graphic designer,Vancouver/British Columbia/Canada;2023-03-01 → 2025-03-31,Example Design Studio,Graphic designer,同一城市;2022-11-01 → 2023-02-28,Unemployed,当时没有工作且在找工作;2021-10-13 → 2022-10-31,Example College,Student,同一城市。另外,2024-09-01 → 2025-06-30 她同时在 Example Training College 作 Part-time student,这段与工作/自雇重叠,也要保留活动事实。这些英文内容示范如何说清机构与活动,不是保证 Portal 接受某种填列方式;实际新增重叠行或附加说明的控件待核对。失业段不编一家雇主,机构空栏如何标记按官方要求处理。
- 没有工作或学习:Activity 写对应真实活动,仍覆盖该月份,不用 N/A 代替整段历史。
- 自雇:提供自雇业务/工作详情及时间,不省掉这段历史。
- 同一时期有多项活动:保留事实;公开说明没有「只准写一种活动」规则,数码输入方式待核对。
容易填错:工作之间的待业月份完全不填,或机构名只写缩写。 把所有没有工作的阶段都叫 Unemployed,即使实际上是退休或料理家务。
5. 居住义务 Residency Obligation

5.1 过去五年,你是否曾到加拿大境外旅行或居住?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Have you travelled or lived outside of Canada in the past five (5) years?
对照图解 图 6 · 编号 1 · 是否离境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先回答 Yes/No,判断后续是否要列出境外旅程。这题问的是曾否离境,不是是否失去永久居民资格。 核对现有及旧护照的出入境章、机票和旅行记录;再与自己的日期清单比对,避免只看目前护照。
理解与填写:有一般旅游也属于境外旅行,不能因为「不到几个星期」就回答 No。公开说明写明,回答 No 便跳至 5.7;回答 Yes 才继续处理 5.2–5.6 的适用题目。5.5 的旅程表期间,成为 PR 未满五年时从成为 PR 的日期开始。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虚构例子:林美于 2020-09-20 成为 PR,打算于 2026-10-13 申请;她在 2025-06-10 至 2025-06-20 到日本旅游,因此这题选 Yes。这个答案只启动离境题目,没有判定她是否符合居住义务。
- 过去五年完全没有境外旅行或居住:按公开说明回答 No,跳至 5.7;目前 Portal 的跳题行为尚待登录核对。
- 曾经离境:回答 Yes,核对 5.2–5.4 是否有适用的境外时间类别,再逐段列出 5.5。
容易填错:把短途旅游当作没有离境。 把卡的到期日误当作五年记录的起算日。
此题的适用范围与待核对事项
所有适用的境内 PR 卡申请人;后续题目取决于答案。
英文原题来自现行纸本 XFA;公开说明可以核对题意,但数码 Portal 的原题文字、日期显示和跳题尚未核对。5.1 题干写过去五年,5.5 对 PR 未满五年另有起算规则,不擅自改写界面。
5.2 离境期间,你是否全职受雇于加拿大企业在境外工作,或任职联邦/省级公共服务?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Have you been employed on a full-time basis by a Canadian business outside Canada or in the federal public administration or the public service of a province, while you were absent from Canada?
对照图解 图 6 · 编号 2 · 境外派驻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回答是否有这类全职境外工作;如有,准备任职、派驻及企业资格的证明。 雇用合约、境外派驻协议、薪酬记录及由企业负责人签署的说明;只看雇主名称不足以证明加拿大企业资格。
理解与填写:IMM 5445 附录 A 的情况 A 并非所有境外工作。它列出受雇或签约于合资格加拿大企业/公共服务、作为工作或合约条款全职派驻境外职位、关联企业或客户,以及派驻后继续为该雇主在加拿大工作等条件。一般外国公司的工作、只因公司有加拿大客户,或在国外远端工作,都不能仅据这些描述直接选成符合 A。 “加拿大企业”有三类:依加拿大或省法律成立且在加拿大持续营运的公司;在加拿大持续营运、能产生收入、以盈利为目的,且多数投票权或拥有权益由加拿大公民、PR 或符合定义的加拿大企业持有的其他企业;或依加拿大/省法律设立的组织或企业。主要为让 PR 在境外满足居住义务而设立的企业被排除。雇主负责人签署信应交代签署者职位、企业性质及符合定义的原因、全职派驻的期限与职务/合约、派驻后在加拿大继续任职,以及企业不是主要为满足你的居住义务而创立;可另附公司设立、合约、薪资和税务等支持文件。指南的公共服务范围也提 territory,纸本题干写 province,不能据此冒称 Portal 已采用哪个字。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林美这次只到日本度假,没有境外全职派驻,因此在这个虚构设定下选 No。若她另有派驻,不套用这个答案;先列出任职期、派驻条款及企业证明,再判断是否属题目所问类别。
- 符合题目描述且有境外派驻:回答 Yes,将相应旅程列于 5.5 的 A,按附录 A 准备雇主签署信及支持文件。
- 只是旅游、留学或不符合 A 的境外工作:这些情况不自动符合此题;在 5.5 用 Other 并写具体原因。
容易填错:只要薪酬用加元支付便选 Yes。 把所有自雇或远端工作一概视为合资格派驻。
此题的适用范围与待核对事项
5.1 回答 Yes,且需要判断是否有合资格境外全职工作。
企业与派驻资格须按具体文件核对;本页不提供工作类别的统一 Yes/No 结论,也不判定境外日数已获 IRCC 承认。
题目依据:IRCC:IMM 5445 永久居民卡申请指南 ↗ · IRCC:IMM 5444 下载与逐题说明 ↗ · Justice Canada:IRPR第61条企业与陪同定义 ↗
5.3 离境期间,你是否陪同加拿大公民配偶/同居伴侣,或以符合条件的子女身份陪同父母?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Have you been accompanying a Canadian citizen who is your spouse, common-law partner, or in the case of a child, your parent, while you were absent from Canada?
对照图解 图 6 · 编号 3 · 陪同公民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辨认陪同者是否当时已是加拿大公民,以及他/她与你的法定关系。 陪同者的公民身份文件及取得公民身份日期、使用过的护照/旅行文件、住址记录;婚姻证明或同居伴侣证明。子女路线另需亲子/监护等文件。
理解与填写:题目不是「是否有加拿大籍亲友」。情况 B 限定配偶、同居伴侣,或符合年龄定义的子女与父母。附录 A 要求证明被陪同者是加拿大公民及双方关系。公民取得日期与实际陪同期间都要核对;单纯与加拿大公民朋友旅行,不是 B。 IRPR 第61(4)条的陪同是指相关每一天通常与该公民/PR共同居住,不能只靠亲属关系或同行机票。以子女陪同父母时,现行第61(6)条要求子女未满22岁,且不是配偶或同居伴侣;18–21岁成人也可能属此子女定义。指南对2017-10-24前的时间另记未满19岁的旧定义;本例的2021–2026期间均属新定义时段。不能把“陪同子女”倒过来当作父母的适用路径。 情况B的Mandatory清单包括被陪同者在申请前五年用过的所有护照/旅行文件、公民证明及取得公民日期、该五年的住宅地址证明,以及适用的婚姻/同居或亲子/领养/法定监护关系文件。可补充最近两年加拿大NOA、学校/工作、组织会员等记录;不能用这些可补充材料代替清单的适用必需项。 以下是依赖这类境外期间的文件说明。附录A另说境外少于1,095日者,该段所列支持文件非强制,但不提供仍可能影响评估;超过1,095日且依赖境外A/B/C期间者按对应证据要求处理。刚好1,095日的边界没有在这段明确交代,不自行补成保证。1,095在这里不是新的PR居住门槛;730日规则仍须按PR已满/未满五年的不同评估期间核对。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虚构设定中,成年林美独自到日本旅游,没有陪同加拿大公民配偶或同居伴侣,因此选 No。若另外一段旅程确实陪同已成为公民的配偶,该段须另行列为 B,并在 5.6 写对方资料。
- 适用 B 的陪同期间:回答 Yes,在 5.5 分出 B 的日期段,完成 5.6,附公民及关系证明。
- 子女陪同父母:另核对附录 A 的子女年龄规则:2017-10-24 前后定义不同。成年配偶主线不能代替这条特殊路线。
容易填错:把成年申请人陪同加拿大籍父母一律当作 B。 只附结婚证明,漏了对方公民身份与日期证明。
此题的适用范围与待核对事项
5.1 为 Yes;需辨认是否曾陪同指定关系的加拿大公民。
是否构成陪同及哪段日期可计入须按事实审查;本地例子不保证该境外期间获承认。
题目依据:IRCC:IMM 5445 永久居民卡申请指南 ↗ · IRCC:IMM 5444 下载与逐题说明 ↗ · Justice Canada:IRPR第61条企业与陪同定义 ↗
5.4 离境期间,你是否陪同在指定加拿大企业/公共服务全职工作的 PR 配偶/同居伴侣,或以符合条件的子女身份陪同这样的 PR 父母?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Have you been accompanying a PR who is your spouse, common-law partner, or in the case of a child, your parent, and who is employed on a full-time basis by a Canadian business outside Canada or in the federal public administration or the public service of a province while you were absent from Canada?
对照图解 图 6 · 编号 4 · 陪同 PR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同时确认被陪同者的永久居民身份、双方关系及其境外全职工作是否符合要求。 对方的 PR 证明、护照及旅行文件、婚姻/同居或亲子文件、境外工作证明,以及对方符合居住义务的文件。
理解与填写:情况 C 比「陪同另一名 PR」更窄:指定亲属关系与境外全职加拿大企业/公共服务工作必须同时存在。附录 A 还要求证明被陪同的 PR 符合居住义务。两名 PR 一起在国外度假,不能仅因同行就归入 C;一般外国雇主的工作也不能直接套用。 IRPR 第61(4)条的陪同是指相关每一天通常与该公民/PR共同居住,不能只靠亲属关系或同行机票。以子女陪同父母时,现行第61(6)条要求子女未满22岁,且不是配偶或同居伴侣;18–21岁成人也可能属此子女定义。指南对2017-10-24前的时间另记未满19岁的旧定义;本例的2021–2026期间均属新定义时段。不能把“陪同子女”倒过来当作父母的适用路径。 情况C须证明对方为PR、双方指定关系、对方全职境外工作及对方符合居住义务。Mandatory清单包括对方符合居住义务的文件、申请前五年用过的全部护照/旅行文件、以及适用的婚姻/同居或亲子/领养/监护文件;学校/工作、NOA、会员等是可补充项。加拿大企业/派驻条件按5.2的定义核对,不只查看雇主名称。 以下是依赖这类境外期间的文件说明。附录A另说境外少于1,095日者,该段所列支持文件非强制,但不提供仍可能影响评估;超过1,095日且依赖境外A/B/C期间者按对应证据要求处理。刚好1,095日的边界没有在这段明确交代,不自行补成保证。1,095在这里不是新的PR居住门槛;730日规则仍须按PR已满/未满五年的不同评估期间核对。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林美的示例是单独度假,没有陪同符合上述条件的 PR,因此这个设定选 No。若她的 PR 配偶在境外派驻,先核对雇主、合约及居住义务证明,再判断她的陪同日期是否属 C。
- 符合 C 的陪同期间:回答 Yes,将相应日期列为 C,完成 5.6,备齐对方 PR、全职工作、关系及居住义务支持文件。
- 只是与 PR 配偶旅行,没有符合要求的工作:不能据此认定 C;5.5 应辨明实际理由,如 Vacation。
容易填错:只见配偶有 PR 卡便选 Yes。 把被陪同者的工作日及自己的实际陪同日混成同一段。
此题的适用范围与待核对事项
5.1 为 Yes;需辨认是否有指定 PR 陪同情况。
这是特殊条件分支,没有可套用所有人的 Yes/No 答案;数码字段及文件上传分类尚待界面证据。
题目依据:IRCC:IMM 5445 永久居民卡申请指南 ↗ · IRCC:IMM 5444 下载与逐题说明 ↗ · Justice Canada:IRPR第61条企业与陪同定义 ↗
5.5 列出加拿大境外的时间、地点、原因及日数。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Time Spent Outside Canada
英文出自官方参照的标签/选项或操作指示,并非已核对的 Portal 字段名称。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先列评估期间,再逐笔列旅程的 From、To、城市/国家或地区、原因、Other 的具体理由与 Days;公开纸本另有总境外日数、A/B/C 日数及扣除 A/B/C 后的总数。 整理所有有效及过期护照、出入境章、机票/行程单与自己的旅行记录。若理由为 A/B/C,同时核对派驻或陪同的日期证明。
理解与填写:依公开说明记录全部适用期间的离境,按最近到最早排列;PR 已满五年回溯申请前五年,未满五年从成为 PR 日起算,评估终日为签署及提交日。同日往返不用列为离境。保留实际出境/返加日期、城市、国家或地区和具体原因;A/B/C 只在条件符合且有证据时使用,否则列 Other 并说明。理由中途改变时按官方要求分行,但海外分段交界不等于再次出入境加拿大。公开文字将实际离境日及返加日视为在加拿大的日子,例表数字与直观日期边界却有差异;本稿不提供 Days、合计或自动计日答案,待官方澄清后再核实。
- Period to be assessed: From (YYYY-MM-DD) — 评估期起日:申请前五年;PR 未满五年则是成为 PR 日。
- Period to be assessed: To (YYYY-MM-DD) — 评估期终日:签署/提交日,提交前重新核对。
- From (YYYY-MM-DD) — 该行旅程/原因段的起日;普通整段通常是离境日。理由变化拆行时,用实际该段日期,不当作再次离境。
- To (YYYY-MM-DD) — 该行旅程/原因段的终日;普通整段通常是返加日。内部理由交接日期不是返加日;拆行日数分配仍待 Portal 核对。
- Your location(s) during your absence (city, country/territory) — 旅程在境外的城市及国家/地区;例如 Tokyo, Japan。
- Reason for absence — 选择符合条件的 A、B、C 或 Other,不能随意选一种可抵扣日数的原因。
- If “Other” Please add reason — 若选 Other,填具体理由,例如 Vacation;不能只重复 Other。
- Days — 境外日数栏。官方文字及例表边界尚未完全对齐;本稿只教整理日期,不给具体数值或计算器答案。
- Total time spent outside Canada: — 所有旅程境外日数的总和;不等于不符合居住义务的判定。
- Total time spent outside Canada due to reasons A, B, or C: — 分类为 A/B/C 的境外日数合计,仍须附条件证明供审查。
- Total time spent outside Canada excluding reasons A B, or C: — 从所有境外时间中排除 A/B/C 后的合计;不由本站代算或裁决资格。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完全虚构的日期记录练习:From 2025-06-10;To 2025-06-20;Tokyo, Japan;Other;Vacation。这一行只示范日期、地点及理由,刻意不填具体 Days 或总和,不可当作可提交答案、Portal 计算结果或居住义务结论。
- PR 未满五年:记录从成为 PR 至提交的旅程;附录 A 的标准是能在成为 PR 后首五年达到最低 730 天,不能照搬「已满五年者回顾 730 天」的说法。
- 同一天离境及返加:公开说明要求不把这次旅行列为离境;保留自己的行程记录,以便核对。
- 一段旅程内理由改变:按实际日期分行,分开 A/B/C 和 Other,避免把不符合条件的日子算成特殊类别。
容易填错:只列护照上有印章的行程,漏掉没有盖章的出入境。 把离境日及返加日都计入境外 Days,或把 Other 留空。 把 1095 天的提示当成所有年份、所有 PR 年资的精确自动资格判定。
此题的适用范围与待核对事项
5.1 回答 Yes;记录所有适用期间内的离境。
公开例表与日期边界存在未厘清差异,含例表的原截图已从本候选稿排除。本稿也不计算跨时区、理由分段或完整评估期合计;请向 IRCC/合资格专业人士核实适用口径。

5.6 5.5 若用了 B 或 C,请填被陪同的配偶、同居伴侣或父母资料。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If reasons B or C in question 5.5 apply to you, please provide details of the spouse or common-law partner or parent that you have been accompanying.
对照图解 图 7 · 编号 1 · 陪同对象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填对方姓氏、名字、与你的关系,以及加拿大公民/PR 身份;附关系与身份文件。 对方护照、公民证明或 PR 文件;结婚证明、同居伴侣证明,或符合子女路线的亲子文件。
理解与填写:这题填的是被你陪同的人,不是你的资料;姓与名字分开抄录。Relationship to you 依文件选 Spouse、Common-law partner 或适用的 Parent。Status 写对方的 Canadian Citizen 或 PR of Canada,不能把持有工作签证当成 PR。用了 B 或 C 的旅程须能与这个人的身份和关系文件对应。
- Surname (Family name) — 被陪同者的姓氏,依其身份文件。
- Given name(s) — 被陪同者的名字,保留文件上的全部 given names。
- Relationship to you — 与你的关系:Spouse(配偶)、Common-law partner(同居伴侣)或适用的 Parent(父/母)。
- Status — 对方身份:Canadian Citizen(加拿大公民)或 PR of Canada(加拿大永久居民)。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林美示例只用了 Other/Vacation,因此没有需要在 5.6 输入的被陪同者。分支示例(非林美的既定答案):若已核对她确实陪同加拿大公民配偶 Alex Chen,可按其文件填 Surname: Chen、Given name(s): Alex、Relationship: Spouse、Status: Canadian Citizen;仍须证明该段陪同与公民身份日期。
- 5.5 有 B 或 C:完成对方资料,附相应关系/身份文件;C 另涉及对方境外工作及居住义务证据。
- 所有旅程只属 Other 或 A:公开题目把 5.6 限定为 B/C;不为普通旅游虚构被陪同者,实际 Portal 是否隐藏此题仍待核对。
容易填错:把申请人自己的姓名写到被陪同者栏。 选 Parent 前没有核对子女年龄和路线。
此题的适用范围与待核对事项
5.5 中有 B 或 C 类别的境外陪同期间。
四个子字段来自 09-2024 纸本 XFA,尚未证明目前数码 Portal 使用同样的字段与排列。
5.7 若官员判定你不符合居住义务,是否有人道及同情因素支持保留 PR 身份?如适用,也说明直接受影响儿童的最佳利益。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If an officer determines that you do not meet the residency obligation, are there humanitarian and compassionate considerations that would justify the retention of your PR status? If applicable, also include humanitarian and compassionate considerations relating to the best interests of a child who may be directly affected by this residency determination.
对照图解 图 7 · 编号 2 · 人道因素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如主张此项,描述不能符合居住义务的具体原因、不能控制的特殊情况、失去身份对本人/家人/直接受影响儿童的影响,并附支持证明。 与实际主张相符的时间线及证明,例如医疗记录、照顾关系证明或事件文件;附录 A 没有一份保证适用所有人的固定文件清单。
理解与填写:这不是让读者填一句「希望批准」的普通备注,也不是以生病、工作忙或亲属在境外就自动豁免。附录 A 要求说明特殊或非本人能控制的因素、为何未能满足居住义务,以及失去身份造成的具体困难。把事件日期、影响及证据连起来,不能只填情绪性结论。由官员按资料判断,本页不作承诺。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林美的普通旅游示例没有设定任何人道主张,不能为她虚构病历或统一填 Yes。若存在真实照顾事件,描述可按「事件期间 → 必须留在境外的原因 → 实际影响 → 附件编号」整理;例如「2024-02 至 2024-07 的住院与照顾事件,附件 A 为医疗文件」,但这只是组织信息的格式,不代表该理由必定成立。
- 提出人道与同情考量:提供具体事实与证明;如涉及直接受影响儿童,另说明其最佳利益。
- 没有此类主张:不制造理由;数码 Portal 在此情况如何处理空白/选项,仍需实际界面核对。
容易填错:以「陪家人」三个字取代事件时间线和证据。 把本地示例当作可复制的豁免理由。
此题的适用范围与待核对事项
所有申请人都须理解此题;提出未满足居住义务的人道考量时,才有具体内容。
属个案判断,不能由本草稿提供统一答案;公开说法没有保证成功的理由或固定证明门槛。
6. 补充:遗失、被盗、损坏或未收到卡
本节是补发/未收卡的条件分支,供辨认题意。一般续期读者应先确认自己是否适用,再决定是否阅读或填写。

6.1 原 PR 卡的卡号,如知道。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PR card number (if known)
对照图解 图 8 · 编号 1 · 原卡号码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原卡上印出的 PR card number,不是 UCI,也不是护照号码。 原卡或以前保存的清晰卡片照片/影本;不要在公开文章或本站上传这些私人资料。
理解与填写:知道号码时逐字抄录;不知道时,官方字段已标 if known,不造一组数字补空,也不以 UCI 代替。这一节本来就是补发卡的特殊分支。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林美普通到期续期没有这一节的适用内容。分支示例:若卡遗失,又没有旧照片而确实不知道卡号,依 if known 的题意不虚构号码;6.4 另交代遗失经过,6.5 写寻找行动。
- 如果改为补发路线:从原卡证明核对号码;如不知,不以其他编号替代。
容易填错:把 1.2 的 UCI 再填作卡号。 把普通续期错选为遗失补发。
此题的适用范围与待核对事项
只适用于遗失、被盗、损坏或从未收到卡的补发申请;一般到期续期不填这组特殊情况。
未核对数码 Portal 在未知号码时的空白/选项处理;也未从公开说明核实任何统一卡号格式。
6.2 原 PR 卡的签发日期,如知道。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Date of issue (if known)
对照图解 图 8 · 编号 2 · 签发日期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原卡 Date of issue;不是到期日,也不是成为 PR 的日期。 原卡或其清晰影本/照片,找 Date of issue 栏。
理解与填写:知道时按字段要求的日期格式填原卡签发日。卡找不到且无可靠记录时,不从「通常有效五年」倒推签发日:不同卡及决定可能不同,题目已明示 if known。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普通续期主线不适用。独立补发示例:林美的旧卡照片若明示 Date of issue: 2021-09-28,就填 2021-09-28;这是虚构文件资料,不能套成她所有真实卡的日期。
- 找到明确签发日:照卡片记录填日期。
- 确实不知道签发日:不推算或猜测;实际界面如何记录未知值尚待补证。
容易填错:把 Expiry date 填入 Date of issue。 从到期日固定减五年来猜日期。
此题的适用范围与待核对事项
只适用于遗失、被盗、损坏或从未收到卡的补发申请;一般到期续期不填这组特殊情况。
官方纸本有此题;数码日期控件未取得证据。
6.3 原 PR 卡是遗失、被盗、损坏,还是从未收到?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PR card was:
英文出自官方参照的标签/选项或操作指示,并非已核对的 Portal 字段名称。
对照图解 图 8 · 编号 3 · 卡片情况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选 Lost、Stolen、Damaged 或 Never received;如知道,再写发生/发现日期及国家或地区。 自己的事件记录、警察事件资料、邮寄/未收卡往来记录或卡片损坏照片。
理解与填写:Lost 是卡已持有但找不到;Stolen 是被盗;Damaged 是卡损坏;Never received 是未曾收到该卡。按实际事件选,不把「卡过期」当作 Damaged。日期和地点有 if known 限定,未知时不制造一个肯定日期。
- Lost — 遗失。
- Stolen — 被盗。
- Damaged — 损坏;按下方 IMM 5445 分开网上和纸本处置规则,实际上传栏待 Portal 核对。
- Never received — 从未收到该卡。
- on or about Date (if known) — 发生或约略发生日期,如知道;不猜测。
- at Country or territory (if known) — 发生的国家/地区,如知道。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普通续期不适用。独立遗失分支示例:若林美在 2026-09-28 于 Vancouver, Canada 发现卡片遗失,可选 Lost、日期 2026-09-28、Country or territory: Canada;若只知道大约日期,说明所知范围,不把推测写成确定事实。
- Damaged:IMM 5445 的「Your PR card」明确分流:网上补发损坏卡,立即销毁并上传照片作证明;纸本申请寄出损坏卡。这只适用损坏补发,普通到期续期是收到新卡后才销毁旧卡。
- Never received:先核对你申请的是已签发但未收到卡的补发,还是首次卡申请;不把「未收到」错写成已有到期卡续期。
容易填错:把到期卡选为损坏卡。 把纸本寄卡规则套在网上申请,或把损坏卡即时销毁规则套在普通续期。
此题的适用范围与待核对事项
只适用于遗失、被盗、损坏或从未收到卡的补发申请;一般到期续期不填这组特殊情况。
IMM5444 公开 HTML 只写寄出损坏卡,XFA 写销毁并附照片;IMM5445 现行指南则明确按网上/纸本分流。这个差异已记录,线上主线依指南的路径规则,数码 Portal 图片与控件仍待核对。未收卡的个别处理路线未完成界面验证。
6.4 说明卡片遗失、被盗、损坏或未收到的具体经过,尽量详细。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Under the following circumstances (provide as many details as possible)
对照图解 图 8 · 编号 4 · 事情经过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写事件的时间、地点、如何发现及已知事实;不能只再写一次 Lost。 事件当时的个人记录、警察报案记录(如有)、与邮递或 IRCC 的往来记录。
理解与填写:将「最后一次确定看见卡」和「发现卡不见」分开,未知环节明说不知道。不因需要详细就补上未发生的抢劫、报案或邮寄事实。空间不足时,公开说明允许另附文件。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独立虚构遗失分支:「2026-09-25 在 Vancouver 于家中整理文件时最后看见 PR 卡。2026-09-28 准备出示卡片时发现不见。我不确定它在何处遗失,未发现被盗迹象。」这段说明已知事实与不确定之处;不是让林美普通续期照抄的标准答案。
- 空间不足:用可识别的附件补充,保持事件日期及叙述相互一致;数码上传位置尚待核对。
容易填错:只填「遗失」而没有事件经过。 猜测有人偷走,却写成已确定被盗。
此题的适用范围与待核对事项
只适用于遗失、被盗、损坏或从未收到卡的补发申请;一般到期续期不填这组特殊情况。
本草稿示例都是虚构条件分支,未核对 Portal 文本框长度及附件位置。
6.5 你已做过哪些寻找这张卡的行动?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I have made the following efforts to locate this document
对照图解 图 8 · 编号 5 · 寻卡行动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卡遗失时描述实际寻找行动;如适用,列通知过的警察机关并提供报告或事件编号。 寻找记录、失物处查询、与曾到访地点的联系记录、警察报告或事件编号(如确有报案)。
理解与填写:把「做了什么」写得可以理解:检查何处、何时询问哪个地点、结果如何。纸本注解说如适用才填警察资料,不能为了范本漂亮而假造报案号;公开 HTML 将本题指向遗失卡。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独立虚构遗失分支:「2026-09-28 检查家中的文件夹与旅行袋;2026-09-29 联系最后到访的图书馆失物处,未寻获。没有警察报告。」只有确实做过这些行动,才可在个人申请中如此描述。
- 曾向警方报告:列实际警方资料并附真实报告/事件编号;本地示例不造可用编号。
- 未曾报案:不宣称已报案,按事实写寻找行动。
容易填错:照抄范例中不存在的失物处联系或报案。 以「已找过」代替具体行动与结果。
此题的适用范围与待核对事项
只适用于遗失、被盗、损坏或从未收到卡的补发申请;一般到期续期不填这组特殊情况。
不同失卡情况可能另需报告;本题的 if applicable 不等于对所有地方报案法律作结论。
6.6 如果将来重新找回原 PR 卡,你承诺立即销毁它。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Should I ever regain possession of my original PR card, I promise to destroy it immediately.
对照图解 图 8 · 编号 6 · 找回销毁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阅读并确认这项承诺和同节的真实性/核对声明;不是填一段原因。 本题自身的完整官方声明,以及自己已填的 6.1–6.5 内容。
理解与填写:这个承诺处理补发申请中重新取得原卡的情况,一旦找回便按承诺立即销毁,不以已收到新卡为前提,不要把它误读为一般续期都要立即销毁现卡。纸本同节另声明所提供信息真实、相当于宣誓效力且自愿提供,允许 IRCC 核对,并提示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事实的后果。未读懂声明时先取得解释,再作确认。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普通续期林美不适用此节。独立遗失分支中,她确认的是「若日后找回原卡,立即销毁」的承诺,不能把这个承诺当成现在销毁普通到期卡的指令。
- 补发路线中同意声明:在确认前逐项核对 6.1–6.5 的事实;实际 Portal 勾选或签署机制待补证。
容易填错:把重新找回失卡的承诺当作普通续期即时销毁卡的指示。 未理解声明便把勾选当成形式。
此题的适用范围与待核对事项
只适用于遗失、被盗、损坏或从未收到卡的补发申请;一般到期续期不填这组特殊情况。
本题原文取自纸本 XFA,公开说明只要求确认声明,尚未核对 Portal 的完整声明。损坏卡处置另按 IMM5445 区分网上销毁并上传证明/纸本寄出,不从这项失卡承诺推导。
7. 资料授权 Consent

是否同意 IRCC 向 CBSA 取得你的入境加拿大记录?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Consent to disclose my history of entries into Canada (CBSA)
对照图解 图 9 · 编号 1 · 资料授权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就入境历史资料查询,独立选 Yes 或 No。 阅读 Section 7 的同意文字,并核对自己的入境记录;资料来源为 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CBSA,加拿大边境服务局)。
理解与填写:Yes 表示允许 IRCC 向 CBSA 收集你的入境加拿大历史。No 不等于申请自动被拒:公开说明是你可能需要自行向 CBSA 取得记录再交给 IRCC,造成处理延误。这项同意不取代 5.5 的完整旅行表;出境或未被某类记录覆盖的旅行,仍须由你核对。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虚构选择示例:林美读懂这项资料查询同意后,若愿意授权便选 Yes;若不愿意便选 No,并理解可能被要求自行提交 CBSA 入境记录。示例不替她作隐私同意决定。
- Yes:允许 IRCC 从 CBSA 收集入境记录。
- No:可能须自行取得 CBSA 记录并交给 IRCC;官方提示可能延误,不写成必定拒绝。
容易填错:认为选 Yes 就不用自己填 5.5。 将选 No 说成失去续期资格。
此题的适用范围与待核对事项
境内 PR 卡申请的资料查询同意。
纸本选项与公开说明已核对,数码同意控件及目前完整同意文字尚未核对。稳定 ID 的 7-cbsa 是本站编辑键,并非官方 7.1 题号。
是否同意 IRCC 向 CRA 取得所得税及居住资料?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Consent to disclose my income tax information and residency information (CRA)
对照图解 图 9 · 编号 1 · 资料授权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独立选 Yes/No;选 Yes 授权时,按题目提供本人 Social insurance number(SIN)。 本人 SIN 文件或由加拿大政府提供的相关记录;CRA 税务资料。不要把配偶 SIN、UCI 或报税年度当成 SIN。
理解与填写:这项同意与 CBSA 同意不同。Yes 允许 IRCC 向 CRA 查询有需要的课税年度所得税及居住资料,以协助评估《移民与难民保护法》第 28 条的居住义务。公开说明要求选 Yes 时提供 SIN。若 No,你可能须自行向 CRA 取得资料,或申请转交地方办公室进一步审查;两种情况都可能延误。报过税不是「一定满足居住义务」,CRA 资料是审查证据之一。
- Social insurance number — 本人社会保险号码(SIN);只有在理解及同意相应授权后,按官方题目输入,不能使用 UCI。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虚构选择示例:林美若选 Yes,应从自己的 SIN 文件核对并在官方 Portal 输入本人 SIN;本站不展示或收取任何真实 SIN。如果她不授权选 No,不能将 UCI 填到 SIN 栏来「补资料」。
- Yes:确认此项授权后,提供本人 SIN;不得用其他身份编号替代。
- No:可能须自行取得 CRA 资料,或送地方办公室进一步审查;两者可能造成延误。
容易填错:把 CRA 同意和 CBSA 同意当成同一个选项。 认为税务上的居民说法与移民居住义务完全相同。 在公开截图中显示 SIN。
此题的适用范围与待核对事项
境内 PR 卡申请的 CRA 资料查询同意。
本草稿不提供真假 SIN 范例或自动输入;未验证数码字段是否隐藏、必填及何种校验格式。7-cra 是稳定编辑 ID,不是官方 7.2。
8. 声明与签署 Declaration

申请人的同意及声明。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CONSENT AND DECLARATION
对照图解 图 10 · 编号 1 · 纸本声明参照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逐项阅读完整声明,确认表格及附件正确、完整、准确,照片确为本人,理解核对及不实陈述后果,提交前再检查离境日期。 已完成的各节、护照与 PR 资料、原始支持文件、照片、旅行记录,以及目前界面显示的声明全文。
理解与填写:这不是略过即可的免责条款。纸本声明要求内容正确、完整、准确,说明隐瞒重要事实或虚假陈述的后果,并允许核对。另特别要求再次核对离境资料:开始填表后可能又有旅程,提交时不能留下旧日期。以下英文功能项与中文意思来自纸本 XFA,帮助理解;网上提交仍必须读当前 Portal 实际显示的完整声明,不能声称二者逐字一致。
- I certify that the information given on this form and in any documents included is correct, complete and accurate. — 你确认本表及所附文件的信息正确、完整及准确,不能只核对表格而忽略附件。
- I understand that any false statements or concealment of a material fact may result in my inadmissibility to Canada and may be grounds for my prosecution or removal. — 你理解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事实可能导致不准入境、被起诉或遣离;不能以「只是续期」忽略真实性。
- The photographs included are a true likeness of me. — 你确认所附照片真实反映本人外貌,不使用他人照片或 AI 生成的人像。
- I also understand that should I be found to be inadmissible for misrepresentation under section 40 of the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 I may be ineligible to apply to certain IRCC programs for a period of five years following a final determination of my inadmissibility or, if this determination is made in Canada, following my removal from Canada. — 纸本声明提示:若依第40条因不实陈述被判定不准入境,可能在最终不准入境认定后五年内无法申请某些IRCC计划;若该认定在加拿大作出,起点则是从加拿大被遣离后。这不是本站对任何个案的裁决,也不表示所有计划都被禁止。
- If this form pertains to a child under the age of 14, I certify that I am the child's parent or legal guardian. — 未满 14 岁的纸本申请,由签署者确认其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成人主线不适用这项身份。
- I understand the foregoing statements, having asked for and obtained an explanation on every point that was not clear to me. — 你确认已理解上述声明,并已就不清楚的地方取得解释。
- I further understand that the information provided by me may be verified and hereby consent to such verification activities. — 你理解提供的资料可能被核对,并同意该等核对活动。
- I acknowledge that I have verified my absences one more time as my absences may have changed from when I initiated the IMM5444 form. — 开始填 IMM5444 后离境记录可能改变,你确认已再核对一次;提交前更新 5.5。
- Please confirm those dates now by reviewing the Residency Obligation section. — 现在返回居住义务部分再检查日期,不能只记得之前曾检查。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林美打算 2026-10-13 提交,即使她在 9 月已填过表,也须再核对是否新增旅程、地址或文件变动,并将 5.5 评估期终点与实际提交日保持一致。只有读懂当前声明、核对所有信息后,才由本人完成提交。
- 资料有变动或错误:返回相应题目更正,再核对相关附件;不要先签署再打算日后补改。
- 未满 18 岁:属独立未成年路线;纸本区分未满 14 与 14–17 岁的签署要求,不把成人 Portal 示范套用。
容易填错:以为只需勾选不用理解。 忽略填表后新增的境外行程。 以纸本声明图片冒充数码 Portal 确认画面。
此题的适用范围与待核对事项
所有申请人提交前;本样稿主线为成年人。
完整数码声明、必须确认的 checkbox 数量及未成年电子签署尚无界面证据。本项内容只对公开纸本声明逐项解释,不能标示网上声明已全部覆盖。
网上申请:以护照上完全一致的全名作电子签署。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Digitally sign your application
英文出自官方参照的标签/选项或操作指示,并非已核对的 Portal 字段名称。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申请人本人阅读声明后输入护照上的 full name,并由本人点击提交;官方指南说日期自动输入。 目前有效护照的姓名资料页及待提交的完整申请;不要用中文翻译名替代护照姓名。
理解与填写:IMM5445 Step 2 明确说网上数码 IMM5444 以护照上完全一致的 full name 签署;代表说明另写,读完声明后必须由申请人输入名字及点击 submit,日期自动输入。不是将扫描手写签名贴到 PDF。拼法、所有姓名部分及显示方式应核对护照与当前界面;未取得界面时不猜测名字顺序的特殊校验规则。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虚构护照若在姓名资料中显示 LIN MEI,林美依该护照姓名输入,而不是输入「林美」。本例只是护照姓名转录示意;本站没有可操作的签署或提交按钮,不代她提交真实申请。
- 由代表协助准备:仍由申请人本人作电子签署和提交;代表不能代签或以你的账号登录。
- 不能网上申请,需替代格式:走官方替代格式申请及其回复指示,不把 Portal 电子签署与纸本手签混用。
容易填错:把纸本「不能用电子签名」规则误解为 Portal 不能电子签署。 让协助者或代表以你的账号代签。
此题的适用范围与待核对事项
成年人在加拿大境内,使用 PR Portal 的网上申请。
电子签署行为有官方文字根据,实际输入字段名称、完整声明、submit 前核对页及确认页仍缺 Portal 画面。
纸本申请:验证 PDF 后打印,再亲笔签名及填日期。
英文原题/官方参照
Sign and date the application form.
英文出自官方参照的标签/选项或操作指示,并非已核对的 Portal 字段名称。
对照图解 图 10 · 编号 1 · 纸本声明参照
准备资料与查找位置:纸本特有的 Validate、Applicant/Parent or Legal Guardian、Signature、日期及签署地点栏;这些不代表网上 Portal 的字段。 下载的官方 IMM5444 纸本 PDF、本人身份资料,以及适用的父母/监护证明。
理解与填写:只在确实采用纸本路线时,按公开说明点 Validate 检查必填题,再打印及亲笔签署。纸本未签名/未填日期、IRCC 收到前已超过 90 天的旧日期、未来日期或电子签名,公开说明说会退回不完整。这项纸本电子签名限制不适用网上 Portal 的 full name 电子签署。纸本地点栏按实际签署地点填,不把出生地或 PR 登陆地填入。
- Applicant / Parent or Legal Guardian — 签署者身份:成人申请人;未成年人依年龄由父母/法定监护人适用。
- Signature — 纸本亲笔签名。
- Date (YYYY-MM-DD) — 实际签署日期,不预填将来的日期。
- City (required) — 实际签署城市,必填。
- Province/District/State (if applicable) — 实际签署地点的省/区/州,如适用。
- Country or territories (required) — 实际签署的国家/地区,必填。
- Signature of parent or legal guardian (if applicable) — 如适用,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亲笔签名。
- Date (YYYY-MM-DD) — 父母/法定监护人实际签署日期。
- Province (if applicable) — 父母/法定监护人签署地的省,如适用。
- I am the applicant’s [Parent / Legal Guardian] — 选择与申请人的关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把普通亲戚选作监护人。
填写示例(完全虚构):独立纸本示例:若林美确实于 2026-10-13 在 Vancouver, British Columbia, Canada 亲笔签纸本,日期及签署地点填这些真实发生值。这只是纸本例子,不能要求本样稿的网上主线打印或邮寄 IMM5444。
- 纸本未满 14 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签;亲子/监护证明另按要求附上。
- 纸本 14–17 岁:申请人本人及一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都要签。
- 网上成人主线:不使用这些纸本签署栏;按 8-portal-signature 的官方数码规则。
容易填错:把 PDF Validate 当作网上提交成功。 在纸本贴电子签名,或把手签要求套到数码 IMM5444。
此题的适用范围与待核对事项
仅适用官方纸本或获得替代格式指示的申请。
此项为网上/纸本区别教学,明确不属成年网上主线字段的完成分母。它没有被用作 Portal 实际界面证据。
填完主表,再逐项核对清单与附件
把完成的 IMM 5644 与自己准备的文件逐项对照。林美的例子需要检查:数字 IMM 5444 是否完成、居住证据是否齐备、主要身份证件与目前卡片副本是否清楚、照片正面及背面资料是否都有、付款收据是否已取得。不要只看文件名;打开每个文件,确认扫描没有漏页、文字没有被裁掉、两面卡片没有漏一面。后三项是本稿的核对方法,并非额外政府材料规则。
文件种类及是否适用请分别按 IMM 5644 和 Guide 5445 核对;不要把 PRTD 材料一律套到 PR 卡续期。本文说明准备资料,不展示上传栏、每栏限制或上传成功操作。
IRCC:获取、更新或补发永久居民卡 ↗ IRCC:IMM 5445 永久居民卡申请指南 ↗ IRCC:IMM 5644 材料清单(PDF) ↗ IRCC Help Centre:Portal 上傳檔案大小 ↗ IRCC Help Centre:各帳戶接受的檔案格式 ↗ IRCC Help Centre:單一欄位多份文件 ↗
照片:先取得合规原文件及照相馆资料
向商业照相馆说明是 PR 卡的网上申请照片,保存专业数字原文件,或扫描专业拍摄的实体照片;不要用手机重新拍摄那张纸相。本轮官方数字规格为 715 × 1000 至 2000 × 2800 像素、4 MB 或以下,照片在申请前 12 个月内拍摄,白色背景、面部清楚且表情中立、闭嘴、睁眼。不要用修图、AI 或换背景来修正不合格照片。
同一官方照片页的规格段只列 .jpg/.jpeg;操作说明段则说正面照片可用 JPEG 或 PNG,IMM 5445 也列 JPEG 或 PNG。这是公开来源措辞差异。本稿保留两处原文;不能保证每个当前上传栏都接受 PNG,也不要只改扩展名。先准备原始文件,并在正式上传前按当前官方字段核对。

1文件规格
Format and size
向商业照相馆说明是 PR 卡的网上申请照片,保存专业数字原文件,或扫描专业拍摄的实体照片;不要用手机重新拍摄那张纸相。本轮官方数字规格为 715 × 1000 至 2000 × 2800 像素、4 MB 或以下,照片在申请前 12 个月内拍摄,白色背景、面部清楚且表情中立、闭嘴、睁眼。不要用修图、AI 或换背景来修正不合格照片。 同一官方照片页的规格段只列 .jpg/.jpeg;操作说明段则说正面照片可用 JPEG 或 PNG,IMM 5445 也列 JPEG 或 PNG。这是公开来源措辞差异。本稿保留两处原文;不能保证每个当前上传栏都接受 PNG,也不要只改扩展名。先准备原始文件,并在正式上传前按当前官方字段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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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与签署:返回官方资料确认
Guide 5445 载有费用、收据和申请人签署责任;请在办理当日返回官方来源,核对适用金额、文件及要求。本文不提供付款账户、交易、上传、按钮顺序或提交成功的实测教学。第 8 部分只解释公开声明及数字/纸本签署规则。
准备好资料后,回到 IRCC 官方网站
请只在 IRCC 官方网站填写及提交自己的申请。登录、验证、完整上传、付款与最终确认的逐页教学另案等待合法界面证据。CNForm 不接收申请答案、不代办、不判定资格;本文仍为待人工审核的内部候选版本。
来源版本与尚待核对部分
2.13 的 common-law 日期算法、3.5 的 Travel document 专属范围及 5.5 的完整计日口径仍未确认。本文不提供具体 Days 答案,也不把照片格式或翻译者宣誓书的不同官方表述合并成通用规则。
公开资料查阅:2026-10-13 至 2026-10-15;图像截取:2026-10-13。这些日期是资料及画面的记录日期,并非人工审核通过日期。本文未经登录后的 Portal 逐页验证;未展示上传、付款、提交或确认画面。
- IRCC:获取、更新或补发永久居民卡 ↗ 2026-08-04
- IRCC:谁可以申请 PR 卡 ↗ 2025-05-28
- IRCC:Permanent Residence Portal 公开说明 ↗ 2026-02-04
- IRCC:IMM 5445 永久居民卡申请指南 ↗ 2026-06-01
- IRCC:IMM 5444 下载与逐题说明 ↗下載頁標示 September 2024;PDF 版本不能代表 Portal 版本 2025-12-09
- IRCC:IMM 5644 材料清单下载页 ↗December 2024 2025-09-11
- IRCC:IMM 5644 材料清单(PDF) ↗IMM 5644 (12-2024) E,2 頁
- IRCC:永久居民照片规格及上传说明 ↗ 2026-03-26
- IRCC:术语表(不是法律定义) ↗ 2026-08-05
- Justice Canada:IRPA 第 44 条报告 ↗Act current to 2026-09-21; last amended 2026-03-26 2026-09-28
- IRCC:理解永久居民身份 ↗ 2026-04-09
- Justice Canada:IRPR第61条企业与陪同定义 ↗SOR/2002-227 s61; current to2026-09-21; last amended2026-07-15 2026-09-28
- IRCC Help Centre:Portal 上傳檔案大小 ↗ 2026-09-28
- IRCC Help Centre:各帳戶接受的檔案格式 ↗
- IRCC Help Centre:單一欄位多份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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